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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     消息来源:研工部、研究生院    浏览量:2929

为做好本年度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招办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进行。由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有录取博士研究任务的院部,应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细化的复试录取办法,并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有招生任务的院部,应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成立博士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监督工作。

二、录取基本分数线

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分布,结合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如下:

中医学:英语≥50    中医基础综合≥55   总分≥160

中药学:英语≥50    中药基础综合≥50   总分≥160

三、复试的组织

有招生任务的院部可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导师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教授、导师组成。复试时,监督小组应有人员全程监督。

复试小组可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答辩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复试。由复试小组秘书现场抽取考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的评分需参考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要求全程录像。

四、录取原则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顺序依次录取,且单科成绩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录取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

2.如有专业总成绩排名靠前者放弃时,按照该专业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录取。

3.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可在符合分数线要求、且报考本人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名博士研究生。

五、日程安排

    复试工作由博士研究生招生院部组织进行,时间5月30日至6月6日。具体安排由院部通知。

六、其它

根据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定向培养类别必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对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371-65575590;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监察处,邮编:450046,邮箱:jwhnzyxy@163.com。

3.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371-65998824,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50046,邮箱:hzyyjsyzb@163.com

 

 

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