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7日,教育部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8〕1号),我校参评的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均顺利通过评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规定,新增学位点授权满3年后,须接受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我校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权,2017年7月,首届博士研究生顺利毕业。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2017年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参加了专项评估。
本次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参评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据悉,本次全国共有7个学位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将面临暂停招生等严重后果。其余195个学位点评估结果为“合格”。本次专项评估顺利通过是教育部对我校学科发展、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充分肯定。(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