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文件精神,及我校《河南中医药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通过学科状况调研、学位点自我评估、同行专家评议,经药学与中药学学科学位分委员会申请,我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第一次全体会议年审议通过,对部分学位授权点进行动态调整,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日到7月20日。
拟增设的学位授权点
序号 | 代码 | 名称 | 授权点级别 |
1 | 1055 | 药学 | 硕士专业学位 |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71-65996501;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