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位点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好落实学位点负责人制度,特别是做好后续学科评估、学位点建设等工作,根据校政字〔2018〕27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学位点负责人遴选实施细则》,现将学位点负责人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点负责人任职条件、职责及遴选工作有关要求
详见《校政字〔2018〕276号 河南中医药大学学位点负责人遴选实施细则》文件。
二、学位点负责人推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学位点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于1月11日前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根据教师申报情况,结合任职条件,学位点所在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选候选人,并填写《学位点负责人调整汇总表》(附件2)。
请各相关学院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学位点负责人调整汇总表》(一式两份纸质盖章版和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5996501
河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