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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拨我校研究生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消息来源:研工部、研究生院    浏览量:5593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好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弥补我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不足,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效,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在读一、二年级优秀研究生中选拔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个人自愿,学有余力的原则。

3、每位研究生可申请两个院部岗位。

二、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优先。

2、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研究生助理辅导员须经导师同意,能较好地处理兼职工作和专业学习、科研实验的关系。

三、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凡申请应聘助理辅导员者,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412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bs811,张老师)。

2、选拔录用: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由院(部)与拟录用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人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布结果:用人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研工部统一进行公示,并办理录用手续。

四、待遇

1、将研究生助理辅导员纳入研究生“三助一辅”经费体系管理,研究生助理辅导员每人、每月发放500元岗位补贴,每学年按照十个月的标准发放。

2、参加我校辅导员的集中学习培训。

 

附件: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岗位报名表
 


河南中医药大学党委研工部

2019年4月4日


附件: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岗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