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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消息来源:研工部、研究生院    浏览量:5349

一、报名

(一)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专业代码1057开头)需取得教育部承认相当于内地中医专业本科学历方可报考。

   (二)报考类别

   2019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四)报考地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二、考试(一)考试科目

(1)报考硕士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

101 英语 (100分)

201 中医基础理论(150分)

301 中药学(150分)

(2)报考博士生考试科目为

100500中医学(含各专业,详见专业目录)

1001 英语 (100分)

2001 中医基础理论(100分)

3001 中医内科学 (100分)

100800中药学

1001英语(100分)  

2002中药学(100分)

3002中药化学(100分)

(二)初试

    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复试

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由我校确定后通知本人,或者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yjs.hactcm.edu.cn)。

    时间:2019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河南中医药大学。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数据、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7月初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详见“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自费兼读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086-371-65998824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