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与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激发广大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在学位论文工作中的创新与创优热情,同时也为推荐参加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2019〕265)结合实际具体实施,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参评范围
1.2019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2.2020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三、评选程序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或其指导教师向所属学科申报并提交匿名版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支撑材料,学科择优推荐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者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产出进行积分(附件二),同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可参考附件三),两项分值合并之后,得出推荐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按本单位通过答辩学位论文总数的15%左右进行推荐,并于9月30日前完成评选、排序、公示等工作,将匿名版学位论文电子版、推荐表(见附件四)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入选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