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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学位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7日     消息来源:研工部、研究生院    浏览量:2963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学位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有申报意向的学科和学院要认真分析并逐条对照《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中各学科的申报基本条件,符合河南省2020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的要求,并应经过充分论证;

2.拟申报单位应成立学位点申报领导小组和材料撰写小组,填写《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应组织专家组对上报学校的学位点材料进行把关,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完善;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拟上报教育厅的学位点材料进行再审议,通过后在我校公示5天,报河南省学位评定委员会;

4.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本次学位点申报工作中,我校现有的所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类别均需填写《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相关院部在报送新增学位点同时,也需同时报送所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人员情况。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单位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之间及其与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之间及其与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二、时间安排

10月10日前:提交本次学位点申报领导小组和材料撰写小组人员名单;

10月13日前:各学位点提交现有学位点提交《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10月15日前:拟申报学位点提交《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10月20日前:召开专题论证会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各学科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第二稿;

10月25日前,拟申报学位点提交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单独装订成册);

10月30日前:学校根据全校学科布局、各申报学科材料,召开会议确定申报学科名单,提出修改意见,并予以公示;

11月3日前:各申报学科根据学校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正式稿纸质盖章版(提交17份,以便报送教育厅及学校存档)及pdf版;

11月6日前:本次学位点申报的所有相关材料提交省学位办。

三、其他

1.请各学科和学院务必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和表格,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表格说明来进行填报。

2.此次学位点申报是我校转型发展期的一次重要机遇,请各学科和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准备,根据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统计数据如实填报,保证申报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3.表格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白娟,联系电话:65996501。


附件一:2020 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pdf

附件二: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pdf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