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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2020年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     消息来源:研工部、研究生院    浏览量:345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2020460号),结合《河南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2019河中医政26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参评2020年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的时间范围:

博士学位论文:201891日至20208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增加了201991日至20208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201991日至20208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论文。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1.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

2.涉密学位论文。

3.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推荐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紧跟学术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反映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领先性,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广阔的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同,学术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产教融合及专业实践能力或创作实践能力。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

201991日至20208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凡有意向参评者,请与2020125日前提交相关资料至各院部研究生科。201891日至20198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已经于20209月开展了优秀论文评审,不再重复申报。

研究生院收齐材料后将结合2020年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在评分和成果积分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

(二)硕士学位论文

研究生院将按照2020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分和成果积分的总成绩,择优推荐参评。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1),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

3)《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4)博士学位论文成果支撑材料PDF版。

(二)相关要求

请各院部认真做好材料初审与报送工作,于127日前将博士相关参评资料电子版、12月11日前将硕士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白娟,电话:037165996501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0123

 

 

附件:

1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doc

2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3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