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0〕11号),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本次抽检的对象是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硕士学位论文。
二、评价方式
每篇抽检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制定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专家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三、结果反馈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并将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材料整理要求
1、电子版学位论文
抽检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0年河南省抽检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1),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须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请提交PDF文档。
2、论文附件材料
请把《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书》、《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评议书》、《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的扫描件,按上述次序整理为一个pdf文档,作为附件报送,此附件材料不必隐去学位授予单位、作者、指导教师、评审专家等信息。
3、报送时间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月20日17:00前完成材料审核及报送,电子材料请发送至hnzyxwb@163.com。
附件1:抽检论文封面样式.doc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