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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暨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消息来源:研工部、研究生院    浏览量:3688

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与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激发广大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在学位论文工作中的创新与创优热情,同时也为推荐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2019〕265号)结合实际具体实施,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2.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初审专家评议结果3份均为80分及以上或2份均为90分及以上,且作者以第一作者发表有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者,必须参评,直接推荐至研究生院。

二、参评范围

(一) 2020-2021届毕业博士研究生,2021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 涉密的博、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紧跟学术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反映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领先性,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广阔的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 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同,学术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产教融合及专业实践能力或创作实践能力。

四、评选程序

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或其指导教师向所属学科申报并提交匿名版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一)、推荐表(附件二)及相关支撑材料,学科择优推荐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者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产出进行积分(附件三),同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可参考附件四),两项分值合并之后,得出推荐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按本单位通过答辩学位论文总数的15%(直接推荐需要占用名额)左右进行推荐,并于9月17日前完成评选、排序、公示等工作,将电子版学位论文和推荐表、纸质盖章及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五)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入选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附件一:参评论文封面.docx

附件二:推荐表.doc

附件三:成果积分表.xls

附件四:专家评分表.xls

附件五: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