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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3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     消息来源:研工部、研究生院    浏览量:370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为做好我校202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收5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术型专业、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初试成绩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及确认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我校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初试科目等信息,可查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报时以研招网报名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二)考生须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编号(一般在证书左上角)必须填报完整准确,包括所有文字、括号、数字等,不应只填报数字。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按照学科门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热忱欢迎广大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校。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71

    单位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

    研招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河南中医药大学俊学楼A201

    邮政编码:450046

    咨询电话:0371-65998824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