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展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复试通知。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交佐证材料:考生以“准考证号+姓名+加分类型”为邮件主题,附上加分佐证pdf材料,于3月25日前发送至hzyyjsyzb@163.com。因逾期而错失复试机会者,责任自负。
加分条件如下: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咨询电话:0371-65998824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