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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8日     消息来源:研工部、研究生院    浏览量:4688

根据我校2023年博士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经全国统考外语初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已拟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生科研业务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增加科研产出,有利于学科发展建设。接收调剂生导师的科研工作方向,应与调剂生的学术基础及后续科研发展方向相吻合、相匹配。

二、工作流程

(一)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未能被一志愿拟录取,且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录取。

(二)拟调剂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调剂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专业课考试由研究生院重新组织,考核内容为中医基础综合(中医类专业考生)或中药基础综合(中药类专业考生),中医基础综合内容:中医基础理论、伤寒、温病、金匮、内经等。中药基础综合内容:中药学、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剂等。一志愿报考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仅做参考,不计入调剂总成绩。

(四)专业课考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导师对报考考生的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导师招生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超过1:3,由拟调入导师所在的学科组织调剂面试。学科将考生面试结果上报院部,院部汇总后最终报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院对全校调剂考生复试结果进行审议,将审议合格的名单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最终调剂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应为已参加我校2023年国家医学英语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复试后未被一志愿导师拟录取的考生;

(二)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复试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报考导师与拟接收导师研究方向应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原则上仅可申请一个专业。

四、说明

(一)经调剂后,仍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其博士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统筹二次名额分配。

(二)调剂录取的面试,按《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调剂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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