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高临床医疗工作水平,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至少于2020年7月前已获硕士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工作单位为我校本部、附属医院(含直属或非直属)。
(四)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或2020年至今参加全国医学博士英语考试合格。
二、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5日;
(二)报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要求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准确。
三、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中医基础理论。
(二)考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录取: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年限:3-5年。
收费标准:10000元/生/年,共缴纳三次,分别于入学后、开题前、答辩前缴纳。如有变化以国家新审批标准为准。
五、特别说明
(一)在职人员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录取人员修满学位课程要求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我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凡选择报考本类型的考生不得兼报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
(三)全国在职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申请学位时如成绩过期须重新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考生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9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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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