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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暨新晋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消息来源:研工部、研究生院    浏览量:22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新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人员

 (2024年新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及行业导师必须参加,其他导师欢迎参加

 (各院部分管研究生工作相关人员

 (研究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

研究生导师培训有三部分内容,即专题报告、结业考核及各院部培训交流。

三、培训安排

(一)专题报告

1.时间:2025年1月12号(周日全天);

2.地点:学校(龙子湖校区)俊学楼B101会议室;

3.培训主题: 《学位法》的学习、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培养经验分享等。

(二)结业考核

1.时间:2025年1月12号(周日下午);

2.地点:学校(龙子湖校区)俊学楼B101会议室;

3.考核形式:扫码参加线上考核答题。

各院部培训交流

导师培训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常规工作,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请各学院根据学位点特点和单位情况2025年1月25日前组织研究生导师培训或交流沙龙活动,并将培训情况以通讯稿方式提交研究生院(yjsy@hactcm.edu.cn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本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全程参加培训。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完成签到,手机静音,确保学有所获学出成效。

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向研究生院请假。无故不参加本次培训的新增研究生导师,视为自动放弃导师资格。 

 

 

                                          研究生院

                                                    2024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