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0】14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现就我校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1、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对象范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2019年已采集博导数据需要进行相应更新。
2、本次项目采集范围:处于采集对象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于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主持在研或结题项目。
特别提醒:采集对象范围截止至10月31日,项目采集范围截止至8月31日,项目只采集主持项目。
二、填报要求
1、填报时间: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0日(12月10日下午五点前将信息数据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hnzyxwb@163.com)。
2、此项工作涉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精准,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导师信息填报有误,将无法招生。
3、2019年历史填报信息数据及2020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说明单独发至各学院。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