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批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08-13  来源: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1年第二批学位申请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最大程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的影响,现结合实际,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已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参加第二批学位申请且已顺利通过匿名评审的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1.科研原始资料审查工作

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本次学位论文科研原始资料审查工作,审查以灵活形式开展,8月中旬完成科研原始资料审查工作。

2.预答辩和答辩工作

预答辩和答辩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开展。如疫情防控尚未解除,可采取网络远程视频会议进行线上预答辩和答辩。请各培养单位提前调试好网络及设备,做好学科相关老师的培训。线上预答辩和答辩中相关必要环节均不能缺失,网络远程视频会议以方便操作、保障流畅为根本。留存相关视频,同时需做好答辩会议记录。如因网络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答辩中断无法进行,应启用备用方式继续进行。如确实无法继续进行,须重新安排时间进行答辩,需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备。

(1)预答辩工作要求

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位点(教研室)负责人或由负责人指定的教授担任,预答辩委员会委员由相关导师组成( 3位及以上)。预答辩前,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提交完整的学位论文,且论文经导师签字同意;应符合取得学位的必备条件要求或导师签署的承诺书;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合格,方可参加预答辩。各学科预答辩前 1 周应将本学科预答辩委员会名单、时间等信息报各单位研究生科备案。预答辩顺利通过,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2)答辩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须成立相应的答辩工作小组和答辩委员会,其组成名单应在答辩前 1 周,按统一格式报研究生院,并于答辩前 3 日在培养单位官网发布答辩公告。

以网络视频方式开展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 1 位所在学科的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应有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至少 2 名学科分委会委员参加,同时培养单位应聘请一名督导专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行监督,其他要求与同《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线上答辩中需存档的专家签字材料,可由答辩秘书收集专家手写后扫描的图片或pdf版。

如疫情解除,需采用线下答辩的方式,各培养单位应保证答辩所在场所宽敞、通风,设备清洁、消毒,人员分散就坐,建议配备疫情防控人员。

各培养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或把关不严等现象,保证线上答辩质量和线下一致,确保8月30日前顺利完成本批次答辩工作。

3.各培养单位审查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学位申请、授予工作,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应协调、督促导师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责任,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主动为研究生的研究工作和撰写论文提供线上、线下支持和指导。

召开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前,各培养单位应仔细核查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相关材料,主要审核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科研原始资料、匿名评审等情况,以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9月10日前召开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按要求报送分委员会决议。

三、工作要求

在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各培养单位、学科、导师及申请学位研究生请按时、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密切配合。

 

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