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03-07  来源: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者可于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于5月30日前结束。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23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总体协调,各院部组织进行。

二、提交论文的时间及要求

2023年上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20日前将导师签字的论文清样和论文正文电子稿交至各院部,用于重复率检测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各院部应仔细核查研究生各培养环节档案材料,主要审核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必备条件获得、论文科研原始资料等情况,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各院部应指定专人对学位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以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院部须审核填报《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情况表》(附件1),于3月27日前交至研究生院。

三、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要求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在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中,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符合申请要求的研究生请在规定时间将论文清样和电子稿报所属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印制,须导师审核、签字),由院部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电子稿应含中英文摘要、目录、综述等全部内容,格式要求为pdf格式,文件以“学号_姓名”命名。电子稿必须与上交的清样纸质稿一致,各院部务必仔细核对电子稿和论文清样纸质稿,不一致者不受理检测。学位论文通过检测者方可进入送审环节。检测结果的要求和具体处理意见参见《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办法》。为切实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校将对所有答辩结束后的存档论文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达不到要求者延缓授予学位。

四、论文匿名评审要求

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办法(试行)》(校政字〔2018〕224号)要求,2023年上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将全部参加匿名评审。匿名评审由校、院两级组织开展。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制定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方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并及时通知研究生及所属导师。

五、答辩工作要求

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须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校政字〔2018〕278号)要求,组织预答辩及答辩工作。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须成立相应的答辩工作小组和答辩委员会,其组成名单应在答辩一周前,按统一格式报研究生院,并于答辩三天前发布答辩公告。

六、其他要求

学位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印制论文。论文答辩结束后,申请人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学位论文,并将按规定印制好的2份学位论文及其电子版于5月30日前送交至院部。院部整理汇总后向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格式要求为pdf格式,文件以“学号_姓名”命名,导师和学生签名版),研究生院将对终稿进行审查。

答辩所填写的各种材料均由秘书负责,不得转给学位申请人本人填写和送交,答辩秘书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将答辩材料整理完毕,交由院部整理存档。

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6月10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形成决议并报送至研究生院。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情况表.xls


附件2:2023年上半年学位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doc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