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导师:
为强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及岗位意识,提高我校研究生导师的整体带教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河中医政〔2019〕31号),现将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安排。各学院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见附件1),组织做好本学院所属各学位点导师的考核工作,并按照要求成立考评小组。
二、考核范围
凡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且目前带教有研究生的所有导师(含校外兼职导师),均应参加本次考核工作。
三、具体要求
1、学院根据管理实际情况就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体系(附件2)中内容逐项对所属导师进行评分(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对导师评价表见附件3、河南中医药大学导师业绩积分细则见附件4),并最终汇总考核结果(见附件5)。
2、学位分委员会对初评情况审核后,相关考核材料、复印件(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一份)由学院建档妥存,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5)的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考核优秀导师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学位办。研工部、研究生院对各学院考核优秀等级的导师进行审核。
3、考核体系中所有内容只填写2018年度情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地对所属导师进行考核。
2、无故不参加本次导师考核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暂停招生,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2019河中医政31号关于印发《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老师业绩积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