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2〕26号),现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的通知》(豫中医科教〔2017〕48号)附件所列继承人。
(二)已获得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三)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四)已获得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且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的中医临床水平)。
二、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26日;
(二)报名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内容必须准确、完整。
(三)按照网报程序要求下载打印表格,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
请按照以下顺序将电子版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按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命名要求:“姓名+师承博士+单位名称”;纸质材料整理装订(A4纸大小、顺序排列、左侧装订),并于2022年9月28日之前快递至我校(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俊学综合实验楼A201研招办,郭老师,联系电话:17335705318,邮编:450046),所有纸质材料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一)《报考登记表》(网报平台下载签字)
(二) 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 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四)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学位电子注册查询结果(2008年9月之前取得硕士学位者可不用提交);
(六)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七)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复印件1份;
(八)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文件、聘书或证明。
(九)《政治审查表》(网报平台下载填写)。
(十)《专家推荐书》两份(网报平台下载填写)。两位推荐人应为申请人拟申请学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主任医师,应熟悉申请人工作情况和科研能力。其中一位应具备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同意担任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导师。选定导师时参考《第六批师承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一)。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参照全日制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并于2023年12月前通过医古文水平考试(命题参考《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医古文水平考试要求》,附件二,考试事宜另行通知),可申请进入博士学位申请阶段;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博士学位申请。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申请两阶段总时长不得超过5年。
(二)进入博士学位申请阶段,专业要求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一致。继承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等相关工作,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创新性,可撰写师承老师的临证经验等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要求、符合《河南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三)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博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五、学习费用
收费标准:10000元/生/年,学费收取年限为3年。如有变化以国家新审批标准为准。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3日